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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8

  债券代码:113030         债券简称:东风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4日上午10:30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10:30;

  3、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5、会议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20年5月22日;

  7、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伟女士(由公司董事会委派出席本次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东风转债”合计为708,540张,占未偿还“东风转债”总张数的23.99%。另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的“东风转债”数量708,540张,其中同意708,540张,占出席会议所代表“东风转债”总数的100.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所代表“东风转债”总数的0.0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所代表“东风转债”总数的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攀峰、孙矜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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