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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0-061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日、6月3日、6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截至目前,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思投资”)正在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要约收购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联系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增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询问上述定增股东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4日期间(以下简称“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截至目前,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其于该期间合计减持20,610,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对于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不予回应;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其于该期间合计减持20,61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 对于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不予回应;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均回复,其对于该期间是否减持公司股票以及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均不予回应;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回复。经查询5月末公司股东名册,截至2020年5月31日,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减持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上述定增股东减持的风险。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日、6月3日、6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和向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问询,截至目前,除以下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玖思投资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玖思投资正在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6.5元/股,公司2020年6月4日股票收盘价格为11.47元/股,大幅高于要约收购价格。本次要约收购期限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止。要约收购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部分定增股东存在减持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联系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增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询问上述定增股东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4日期间(以下简称“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截至目前,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其于该期间合计减持20,610,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对于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不予回应;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其于该期间合计减持20,61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 对于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不予回应;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均回复,其对于该期间是否减持公司股票以及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均不予回应;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回复。经查询5月末公司股东名册,截至2020年5月31日,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减持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如上述定增股东减持公司股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定增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定增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上述定增股东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4.98%、4.98%、4.98%、2.50%、2.50%和1.52%,在任意连续90日内,每个定增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累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上述定增股东减持的风险。

  (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风险。

  同时据了解,重组标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0,441万元,同比下降50.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75万元,同比下降67.85%(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业绩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日、6月3日、6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波动。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2020年6月4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44.92,滚动市盈率为67.02,公司所处房地产业静态市盈率为7.98,滚动市盈率为8.29,公司市盈率指标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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