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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0号

  

  根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向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54,17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9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6.69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15,3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84,699,976.69元,已于2013年7月1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为530018854360511000005197。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上市推介费、股权登记费以及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769,954.18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930,022.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出具中审亚太验[2013]020006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3,214,133股,面值1元/股,发行价格23.49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7,500,000.00元(前期已支付6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43,100,000.00元,已于2015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为134042351630。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上市推介费、股权登记费以及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805,214.13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8,694,785.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中审亚太验[2015]02002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24,095,232.2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60,740,480.51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19年3月19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3001885436051005197已经完成销户,并将结余资金2,600元,账户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10,648,603.25元结转至建行昆明城西支行,账号53001895336051010409。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为:小容量注射剂扩产项目,根据本公司2014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募投项目“小容量注射剂扩产项目”变更为“对子公司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和“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等三个项目》。

  注2: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对2013年公开增发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3亿元资金已使用完毕,对应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135630350574户结余资金4,389,288.39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5日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135630350574户,将结余募集资金4,389,288.39元转入中国银行高新支行营业部137203477550户。2017年3月21日本公司已将结余资金4,389,288.39元,划转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134042351630户。

  注3:2017年新开设中国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531000326011121000184,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变更后募投项目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二期-1)--化学合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一期)--提取二车间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目前项目暂未开工,账户余额为本金及已到期的理财收益。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该账户用于15年非公开发行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专户。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已完成全部投入金额,并于2018年5月3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一(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附件一(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附件一(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小容量注射剂扩产项目

  本公司2014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小容量注射剂扩产项目”变更为“对子公司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和“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等三个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本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

  变更后项目的基本情况:

  (1)对子公司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本公司2014年11月26日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子公司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500万元的议案。

  2014年12月17日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支付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款25,000,000.00元。

  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5年1月7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

  2014年11月19日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批准使用1,790万元收购小股东895万股,占增资扩股前总股本3,520万股的25.42%。2014年11月26日七届三十次董事会批准使用2,600万元进行增资扩股(以2014年10月31日每股净资产1.30元为标准,增加2,000万股,占扩股后总股本5,520万股的36.23%),用于运营资金。

  增加投资后,将丰富金泰得公司产品线,巩固在中成药、天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为金泰得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4年12月11日,本公司收购文山健七堂三七有限公司所持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08%的股份4,251,629.00股,支付收购股权款8,503,258.00元;2014年12月15日,本公司收购江苏正源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16%的股份4,279,257.00股,支付收购股权款8,558,514.00元;2014年12月19日,本公司收购郑华秋所持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19%的股份417,792.00股,支付收购股权款835,584.00元;2014年12月16日支付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款26,000,000.00元。以上款项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支付。

  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3)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

  合作单位: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王庆华教授(以下简称“乙方”)、香港医韵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项目名称: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

  合作方式:成立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6,300万元整,其中甲方认缴出资8,31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乙方认缴出资4,8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丙方认缴出资3,09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

  甲方出资方式及期限:甲方分三期出资,合营公司工商登记设立后1个月内,甲方应实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合营公司工商登记设立后36个月内或合营公司向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递交药物临床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条件以孰先为准),甲方应实缴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即“第二期出资”);合营公司向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药物临床二期总结报告备案并申请药物临床三期后一个月以内,甲方应向合营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2,313万元(即“第三期出资”)。

  乙方出资方式及期限:合营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将上述出资的专利与专有技术(包括技术中的实物资产如工程菌种等)转让至合营公司名下,且该出资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作价应不低于人民币4,890万元,同时合营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后三个月内,丙方应将上述出资的专有技术转让至合营公司名下,该出资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作价应不低于3,097万元。

  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6,300万元整。

  2014年12月17日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支付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款3,500.00元。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至6月28日期间共计用自有资金支付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1,900万元用于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并于2017年8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归还。2017年8月23日,本公司收到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归还置换自有资金出资款1,900万元。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4日、2018年8月21日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600万元、2,313万元用于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2018年11月13日,昆明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将203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合计2,710万元。

  上述变更项目涉及金额15,000.00万元,占2013年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22.02%。

  2、创新药物研发项目

  项目总投资9,657.7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为5,397.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931.99万元(其中:研究试验费3280万元),预备费为279.87万元,其他费用为48.75万元。

  根据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昆工信通[2013]184号《关于变更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备案地址的通知》,本公司为适应市场及企业发展战略整体规划要求,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址从“昆明市呈贡七甸工业园区”变更至“昆明高新区马金铺新城产业园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期从2011年至2018年顺延为2013年10月至2020年。

  2013年度、2014年度合计发生支出3,738.67万元,其中568.33万元为研究试验费,3,078.00万元为马金铺7号地的地价款,92.34万元为马金铺7号地的契税款。由于公司规划布局调整,项目工程建设暂未正式开展,2017年由本公司中国银行昆明市高新支行营业部137203477550账户将3,738.67万元归还至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53001885436051005197账户。

  2017年7月18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2017年8月2日,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其后,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将募集资金10,000万元划转至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商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的账号为871902967010501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及昆药商业与东海证券及招商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规定,需要取消“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取消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变更后募投项目“对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现根据国家《中国制造2025》战略、工业4.0规划,及公司内部长远发展需求,将“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关于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变更为“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预案》已于2017年10月30日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15日审议通过。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1日将10,000万元归还至本公司中国交通银行昆明高新支行531000326011121000184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昆药集团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变更后募投项目对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9年5月22日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求,面对现有的市场竞争形势及产品研发管线布局的需求,拟将“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募集的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定计划投资10,000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以下两个项目:(1)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二期-1)--化学合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2)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天然植物原料药创新基地(一期)--提取二车间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

  募投项目的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除原募集资金10,000万元外,为实施此项目的资金缺口807.51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上述变更项目涉及金额10,000.00万元,占2013年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14.69%。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1、高技术针剂示范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2,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20,167.96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832.04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项目管理良好,节省项目投资额,形成募集资金结余。

  2、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4,39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4,389.74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0.26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股权比例尾数计算差异,形成募集资金结余。

  3、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0,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0,000.00万元。差异原因为项目尚未实际开展。

  4、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二期)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48,989.32万元,实际投资金额38,230.88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0,758.44万元。差异原因为款项尚未支付完毕。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截止2013年7月31日,公司2013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3,015,229.1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3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七届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3,015,229.11元进行置换。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于2013年8月5日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13年8月6日进行了公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截至2013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鉴【2013】第020043号)。

  2、截止2015年10月26日,本公司2015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33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一次董事会及八届一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333.00万元进行置换。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15年11月3日进行了公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10月2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鉴[2015]020053号)。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1、2013年8月5日,本公司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预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事项已经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5年11月2日,本公司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预案》,同意使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事项已经2015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6 年 11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预案》,同意使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事项已经2016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7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预案》,同意使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事项已经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18 年 11 月 8 日,本公司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预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事项已经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19年11月20日,本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预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事项已经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7年1月24日,本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8、2018年1月24日,本公司召开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9、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10、2019年1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做了公告,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限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000.00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九届二次董事会和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公司 2013 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10,636,632.45 元(包含募投项目结余 2,600 元及截 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 10,634,032.45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19年3月19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3001885436051005197已经完成销户,并将结余资金2,600元,账户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10,648,603.25元结转至建设银行昆明城西支行,账号5300189533605101040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结余募集资金10,932.2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6.05%。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结余募集资金15,141.8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2.22%。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二期)。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件二(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3年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附件二(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对子公司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对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项目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营销整合,项目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Diabegone(长效降糖药)研发项目仍处于开发阶段,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有关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附表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附表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附表2(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3年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附表2(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年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附表2(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年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一(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更名为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3年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高技术针剂示范项目于2014年3月通过GMP认证,并开始正式生产。上表所列实际效益为当年所实现的利润总额。本项目产品为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由于公司未按照品种单独核算利润,本公司按照制定的销售政策计算该品种应承担的销售费用,按照当年审定的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本期收入费用率,用本期该产品的收入金额乘以该收入费用率确定本期的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的金额,其他期间费用金额不大,故未做考虑。

  注②: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二(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收购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项目承诺期(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内累计实现效益率68.22%,低于承诺 20%(含20%)以上。主要为受市场需求波动影响,华方科泰主要产品科泰复、青蒿素原料销售不及预期以及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导致收购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项目业绩未达项目预期。

  2018年本公司对华方科泰进行了营销整合,其主要负责本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运营、维护,服务于公司整体海外业务战略布局,单独口径核算的效益较收购时已不具有可比性,效益主要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本公司以原有经营模式编制2018年度净利润为239.97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641.23万元。

  附件二(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5年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于2018年9月通过GMP认证,并开始分批转移批文、试生产。上表所列实际效益为当年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实现的效益。由于公司未按照品种及产品线单独核算利润,在测算效益时,分离出新建项目实现的收入,按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当年审定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本期收入费用率,用本期该产品的收入金额乘以该收入费用率确定本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研发费用等的金额。

  注②: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受陆续分批转移批文、试生产;原料中药材价格上涨、水电气人工成本上升等影响,导致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二期)效益未达项目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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