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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烟台大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投资”)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总包合同项下付款义务向银行申请开立的5亿元支付保函将于6月24日到期(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司烟台城市乐园项目的稳步推进,公司拟继续为烟台投资向银行申请开立5亿人民币的支付保函(根据工程进度多次开立),保函期限为1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控股股东调整同业竞争承诺延期方案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向公司发送了《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04号),大商集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对延期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调整同业竞争延期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牛钢、孟浩、汪晖、闫莉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大商股份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在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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