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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6月29日届满,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提名朱保国先生、陶德胜先生、邱庆丰先生、俞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唐阳刚先生、徐国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通过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6月29日届满,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提名白华先生、郑志华先生、谢耘先生、田秋生先生、黄锦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通过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袍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拟定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袍金为: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正(税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拾贰万元正(税前);董事长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叁佰贰拾伍万元正(税前);副董事长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叁佰万元正(税前)。若董事同时兼任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则其袍金以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的袍金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附属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1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交易业务自交易日至到期日期限不超过一年。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朱保国先生,58岁,现为本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主席,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兼任董事。1985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化学系并获学士学位。自2002年起至今一直任本公司董事长,2006年4月至2013年9月期间曾兼任本公司总裁。朱保国先生为健康元创始人,现任该公司董事长。自2014年11月起担任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荣誉副会长。朱保国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刘广霞女士的配偶。

  朱保国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朱保国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长。截至目前,朱保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陶德胜先生,55岁,1985年加入本公司,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以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毕业于南京药学院药物化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参加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班,于2002年10月取得执业药师资格,2013年取得制药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职称。2005年6月至2014年3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本公司总裁,2009年7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4年8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陶德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陶德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陶德胜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数量为606,35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邱庆丰先生,49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07年9月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1996年加入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现任健康元董事及总裁。自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长,自2007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邱庆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邱庆丰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总裁,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邱庆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俞雄先生,59岁,研究员,复旦大学理学学士学位。曾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化学部主任、副院长;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副院长;历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420.SH)董事以及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0789.SH)、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33.SZ)、本公司及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0756.SZ)独立董事;曾任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曾兼任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客座教授。自2016年10月及2018年11月起至今,分别任健康元副总裁及健康元控股子公司上海方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2月起至今,任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SH)独立董事。自2019年9月起至今,任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药学会常务理事、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荣誉理事。

  俞雄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俞雄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副总裁,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俞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阳刚先生,51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于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微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制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加入新北江制药,历任新北江制药的技术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7月至今,出任本公司的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新北江制药的董事长。兼任清远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清远市政协委员、清远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药学会副理事长及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2018年7月至12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自2018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自2019年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唐阳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唐阳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唐阳刚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数量为203,003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国祥先生,58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副总裁,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参加北京大学医学部全国医药行业EMBA高研办学习,并取得结业证。2000年至2005年任扬子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3月曾任本公司销售总监,兼任河南省分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现兼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常务理事;白求恩公益基金会理事。自2017年6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徐国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徐国祥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徐国祥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数量为606,35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白华先生,50岁,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3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融捷股份有限公司(002192.SZ)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42.SZ,现已更名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20.SZ)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723.SZ)独立董事。自2018年2月起至今,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0548.SH,00548.HK)独立董事。

  白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白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志华先生,49岁,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1992年7月获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企业管理学士学位,2002年7月获中山大学生化(药学方向)硕士学位。郑先生自1992年起进入广东省药学会,历任干事、信息部副主任、学术部主任、副秘书长,现任广东省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07年获广东省人事厅颁发的主任药师资格。自2015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志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郑志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郑志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耘先生,49岁,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谢耘先生于1993年获上海财经大学财政专业本科学位,2000年获美国国际东西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3年至2011年间分别任珠海机场电厂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财务部经理;历任珠海电力局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珠海南方华力通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兼经营发展部主任。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任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782.SZ)独立董事。现任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000532.SZ)副总裁。自2015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谢耘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谢耘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谢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田秋生先生,64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田先生为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就读于兰州大学、南开大学和西北大学。1982年7月至2005年7月,在兰州大学任教,并任兰州大学经济系副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05年7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2005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中心特邀经济学家,广东省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局金融顾问,广东省金融智库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自2014年12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000507.SZ)独立董事;自2017年8月至今,任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524.SZ)独立董事;自2017年10月至今,任方圆房地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08376.HK)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田秋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田秋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田秋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锦华先生,48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为律师并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工程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2011年5月至2016年3月,任职于乐博律师事务所。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萧一峰律师行。2019年7月至今,为黄锦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9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锦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黄锦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黄锦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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