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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裕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104            债券简称:裕同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代码:128104; 债券简称:裕同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3.52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3.24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0年6月12日

  一、关于“裕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并于2020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裕同转债”,债券代码“12810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和结果

  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877,098,616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9,735股后的股数870,408,8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8元(含税),总计派息243,714,486.68元。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2日。

  根据“裕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裕同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3.52元/股调整为23.24元/股(P1=P0-D=23.52元/股-0.28元/股=23.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裕同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6年4月6日。截至本公告日,“裕同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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