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6月0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2020年6月9日(含)至2020年6月11日(含)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0年6月9日起(含)至2020年6月11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3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3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300万元限额(含3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基金自2020年6月12日起(含)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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