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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莱特”)于2019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光勇先生及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金莱特股份合计不超过4,350,000股(其中:蒋光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向日葵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350,000股)。

  截止2020年6月5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蒋光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公告表格所列比例按当前总股本192,201,000股计算;

  注2: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目前,股东蒋光勇先生及向日葵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股东蒋光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20年5月17日起六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金莱特股份合计不超过2,625,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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