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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2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2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倪国涛先生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

  (2)选举陈文杰先生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

  (3)选举郭建生先生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

  (4)选举徐潘华先生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江曙晖女士为第五届独立董事

  (2)选举许安心先生为第五届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陈智敏先生为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林波先生为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1、2、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至提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出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812085

  邮编:350003                     联系人:郭建生、杨秀芬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4”,投票简称为“华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

  注:①提案1-3为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②提案4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通知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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