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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下转C113版)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ST康盛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来函要点,经公司自查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核查,现对问询事项答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8亿元,同比下降31.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亏损5.3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下简称“经营现金流”)2.03亿元。

  (一)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状况、各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经营模式及主营业务变化情况、重要子公司亏损情况等因素,量化分析你公司营业收入下降、连续亏损的原因,详细分析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影响会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

  【公司回复】

  1、行业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家电制冷配件和新能源汽车两大业务板块。

  (1)家电制冷配件行业

  我国是家电制造大国,也是家电制造强国,国内家电产业产品制造能力已经实现全球领先,行业竞争充分。一方面,在线上交易发展迅速和消费升级大趋势下,国内市场保持平稳增长;2019年,家电产业在多数国家累计出口额实现增长,海外发展中国家待释放的需求为国内家电企业外销发展提供想象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家电全行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6万亿元,同比增长4.31%;累计利润总额达1,338.6亿元,同比增长 11.89%。从细分行业看,家用制冷电器具表现较好,营业收入增长6.80%,利润总额增长13.5%。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和供给侧改革,家电行业转型升级进程加快,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品牌分化更加明显,重点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

  公司以空调、冰箱、冷柜等家电制冷设备生产厂家为目标客户群体,采取稳定战略,顺应外部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提质降本,关注产品新技术和客户新需求,力求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家电制冷配件行业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虽然受公司整体资金的影响,主动压缩了对资金需求高的铜管和铝板的销售,导致该板块收入的下降,但与重点客户如海尔、海信和澳柯玛的合作力度没有减弱,实现了在重点客户的份额和收入的同步提升,除此之外,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维持了海外市场增长的态势。

  (2)新能源汽车行业

  在国家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日益重视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和长足的进步,公司也于2015年切入新能源汽车业务。近年来,受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承受了较大压力。当前,新能源汽车正处于市场过渡调整期和关键的发展阶段。2019年,客车总体销量47.4万辆,同比下降2.2%,较2017年下降10.05%。大、中、轻客市场销量全部下滑,大型客车同比下滑2.1%,较2017年下降20.16%;中型客车同比下滑9.1%,较2017年下降21.23%。大中型客车市场纯电动车型销量最高,累计销售67,631辆,同比下滑11.8%。大中型客车各细分市场销量全部下滑,其中公交车销量同比下滑19.5%。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能源汽车业务采取收缩策略,把业务发展的重心聚焦于发展新能源客车,重点跟进了成都公交市场。公交车作为客车行业的重要细分市场,公交电动化和财政补贴是公交车持续发展的动力。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公交车销量中新能源车型占比达到90%以上,各地政府单位和运营单位大力推进公交电动化。但是,公交市场电动化替换需求已趋于饱和,需求能力大幅下降;同时随着国家推进农村公交村村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公交市场新增需求初步显现,但规模有限,市场整体下滑。

  受国家对新能源补贴政策的调整,公司在新能源补贴垫付的资金缺口日趋增大,市场需求放缓,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近两年下滑严重。同时,公司对新能源补贴、应收账款等计提了大额坏账,导致公司近两年连续亏损。

  2、经营模式

  家电制冷配件业务:按订单生产模式。公司采购冷轧钢卷、铝杆、铝锭、电解铜等基础材料,通过高频焊接、挤压成型、熔炼挤压拉拔,分别生产成制冷钢管、合金铝管和精密铜管(以下统称“管材”),一部分管材由公司的分子公司作为制冷配件的原材料内部使用,另一部分管材直接销售给相关客户。公司通过在冰箱、冷柜等家电主机厂周边设立分子公司,对管材进行再加工,制成冰箱冷柜的制冷管路配件,直接销售给当地配套客户。

  新能源汽车业务:整车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生产经营以订单为主线,实施客户化定制。旗下汽车零部件公司生产的产品可为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提供内部配套,也可独立向其他整车厂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根本变化。

  3、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家电制冷配件业务和新能源汽车业务。家电配件业务主要是指冰箱、冷柜等家电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空调用热交换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冰箱、冷柜等制冷配件的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业务包括纯电动客车、物流车、氢燃料电池客车等新能源商用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机、电控、电空调等新能源汽车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相比较2018年,公司剥离了融资租赁业务。

  4、产品销售情况

  按行业和产品分类,公司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元

  家电制冷配件业务:受整体流动资金紧张影响,公司主动调整了产品结构,压缩了对资金需求高的铜管和铝板的销售,致使公司制冷管路产品收入出现较大比例下降。

  新能源汽车业务:受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的调整、市场需求整体下降,整车订单下降导致收入下滑;受内部配套量的减少以及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等因素影响,新能源配件订单下降导致收入下滑。

  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于2019年度剥离了融资租赁业务,相比较2018年,收入减少4.30亿元。

  5、重要子公司亏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着手对上述子公司中的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和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进行业务剥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认为,目前所处的家电制冷配件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都属于国家政策允许、扶持和鼓励的行业;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和管理层、核心团队稳定,也不存在利用职权优势损害公司利益的动机和风险;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必要的资质和能力,掌握必要的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拥有必要的土地、厂房、设备,权属清晰,且客户群体稳定可靠,制冷配件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大股东变更后,也给予了公司必要的资金支持,外部诉讼也逐步得到妥善解决。同时,为了改善经营业绩和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对低效资产进行了处置,并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目前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对会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不存在根本影响。

  【会计师回复】

  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复核公司管理层依据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结果提出的应对计划;

  2、与公司管理层分析和讨论现金流量预测、盈利预测以及其他相关预测;

  3、复核公司债券和借款协议条款并确定是否存在违约情况;

  4、审阅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以及相关委员会会议有关记录;

  5、向公司法务部、律师询问是否存在针对公司的诉讼或索赔,了解并评价管理层对诉讼或索赔结果及其财务影响的估计是否合理;

  6、复核期后事项并考虑其是否可能改善或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7、向公司管理层获取有关应对计划的书面声明。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影响会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

  (二)2016-2018年公司经营现金流连续三年为负,本年度经营现金流为正,主要系第一、第四季度产生。请你公司说明2019年扣非净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对比上一年分季度现金流量情况说明本年度经营现金流改善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公司2019年扣非净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差异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

  (1)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影响金额34,656.32万元;

  (2)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等非付现经营成本影响金额10,901.84万元;

  (3)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部分的财务费用影响金额10,969.14万元;

  (4)存货减少影响金额20,284.50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中植汽车(淳安)有限公司2018年发出商品客户于2019年确认结算所致;

  (5)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小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影响金额-2,018.32万元,主要系①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影响,新能源汽车板块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较慢;②为维护公司信誉,公司及时支付货款。

  2、对比上一年分季度现金流量情况说明本年度经营现金流改善的原因

  公司2019年对比上一年分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19年经营现金流改善的主要原因为:

  (1)2019年收到新能源汽车国地补19,197.29万元;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9月,公司以其持有的原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40%的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自2018年10月1日起,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富嘉租赁2018年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7,375.67万元,公司处置富嘉租赁股权后,2018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值。

  【会计师回复】

  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与现金流量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2、重新计算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数据,并检查是否与正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符;

  3、复核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勾稽情况;

  4、结合公司经营变动情况,分析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的变动是否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变动是否合理。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2019年扣非净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2019年经营现金流改善原因具有合理性。

  问题二、你公司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为2018年重大资产置换的标的公司。本年度中植一客亏损3.23亿元,上年度亏损10.45亿元,报告期末中植一客净资产为-9.02亿元。

  (一)请你公司结合中植一客所处的行业状况、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占比、在手订单情况等经营因素详细说明中植一客连续亏损的原因及你公司的后续经营计划。

  【公司回复】

  1、行业状况

  近年来,受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承受了较大压力。当前,新能源汽车正处于市场过渡调整期和关键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培育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需要相对稳定和可预期的政策,需要有效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更需要相关企业注重自身产品技术和品牌积累,打造核心竞争力。新能源商用车是新能源汽车领域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公用领域使用较多,频率较高,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率先实现电动化,不仅可以实现产业绿色发展,而且可以同步促进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推广应用模式创新,对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起到较强的带动作用。

  《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打赢蓝天保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中均明确要求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用领域用车中的比例。下一步,相关政府部门将可能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行动,积极推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电动化水平提高。另外,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产品的进一步成熟以及充电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公路客运、城乡客运、旅游市场等有机会进一步被新能源客车激活,进而形成新一片“蓝海”。此外,凭借我国新能源客车在海外市场的优异表现,有望进一步带动销量,迎来新一轮增长。

  中植一客目前主要从事新能源客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虽然面临阶段性困难,但仍处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行业。

  2、销售情况

  中植一客2018年销售车辆647辆,2019年销售车辆108辆。受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的调整、市场整体需求量下降和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公司近两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下滑严重。

  3、主要客户占比

  (1)2019年度

  (2)2018年度

  2019年度,中植一客前五大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较2018年基本持平,但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大幅提升,客户集中度提升。

  4、在手订单情况

  2020年,受疫情影响,各地新能源商用车采购计划延后,公司目前已签署部分国际订单,其它订单在积极推进中。

  5、连续亏损原因

  近两年,中植一客销售订单下滑,成本费用相对固定,并对新能源补贴、应收账款计提了大额坏账,导致连续亏损。中植一客2018年度亏损10.45亿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9.48亿元,含国家补贴计提坏账金额8.92亿元;2019年度亏损3.23亿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63亿元。

  6、后续经营计划

  对于近两年下滑严重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公司对中植一客进行了全面改革和转型升级。2019年,公司为成都公交研发的样车已顺利交付并运行,为成都龙泉驿交付了20辆氢燃料公交车,部分海外订单已交付。2020年,公司将重点推进包括成都在内的几个核心区域的订单落地,以及东南亚地区海外市场的拓展。除积极开发新产品、恢复业务外,公司也在不断谋求外部合作,包括积极推动与成都城投能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与张家口市政府相关产业合作的落地等。另外,公司正积极推进氢能产业链的优质资产和核心技术合作的工作。

  (二)根据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植一客2018年一季度已经出现亏损。请你公司说明中植一客是否在2018年初已经出现经营恶化的情况,公司管理层在重组阶段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对置入资产的业绩真实性进行研判,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回复】

  中植一客2018年一季度业绩亏损主要系新能源商用车行业季节性特征影响所致。

  1、行业数据

  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我国新能源商用车累计销售达11.7万辆、16.3万辆和19.6万辆,其中各年度一季度分别销售0.7万辆、2.0万辆、0.5万辆,占全年销量分别为5.98%、12.27%、2.55%,全行业呈现一季度乃至上半年为销售淡季,逐渐至年底达到销售高峰的季节性特征。

  2、中植一客同期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2017年1-3月、2018年1-3月,中植一客主要损益类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所示中植一客2017年度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7年1-3月、2018年1-3月,中植一客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26.57万元、1,381.04万元,实现净利润-1,535.35万元、-1,169.66万元,营业收入规模均较小且有所亏损,主要系一季度为行业传统销售淡季,且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均在年初进行调整,导致各年度一季度收入规模均较小,而员工薪酬、折旧摊销以及财务费用等固定费用仍正常支出,进而形成亏损。

  2018年1-3月,中植一客营业收入规模下降主要系2017年1-3月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传统车销售;总体上,2018年1-3月实现净利润与2017年1-3月相比较为接近,未发生重大变化。

  3、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1)以2017年度为例,同行业上市公司一季度与全年业绩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占全年度的比例均较低,与全行业统计数据及标的公司情况一致。

  (2)2018年一季度业绩变化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2017年1-3月、2018年1-3月业绩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除金龙汽车(600686.SH)由于2017年一季度严重亏损以外,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一季度业绩情况相较于上年同期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受到季节性特征以及补贴政策在2018年年初继续调整等因素影响,与中植一客情况一致。

  综上所述,中植一客2018年一季度亏损原因主要系一季度为行业传统销售淡季,且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在年初进行调整,导致一季度收入规模较小,而员工薪酬、折旧摊销以及财务费用等固定费用仍正常支出,进而形成亏损,并未出现经营恶化情况。

  4、管理层履职情况

  2018年,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置入标的中植一客进行了审计、评估,交易定价已评估价为依据,定价公允。公司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事项过程中均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按公司原规划,公司以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通过置出负债率较高的融资租赁业务,集中自身资源发展新能源汽车业务,是为了从根本上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积极进行主营业务结构调整,深化新能源汽车行业布局的积极举措,是公司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战略的核心环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施产业转型升级。

  综上所述,公司收购中植一客是基于业务布局发展需要,公司管理层已对置入资产的业绩真实性进行审慎判断,2018年一季度,中植一客未出现经营恶化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根据前期资产置换时的承诺,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新能源”)承诺对中植一客的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85,332.83万元进行差额垫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植一客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尚有73,787.33万元未收回。中植新能源将其应收中植一客借款73,787.33万元起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以履行上述补偿承诺。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安排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针对前期资产置换时的承诺,公司已于2020年初,及时聘请年审会计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回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20年1月10日出具了《关于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回收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002号)(以下简称“《专项报告》”)。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根据《专项报告》将其应收中植一客借款73,787.33万元自2020年1月1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供上市公司使用,直至对应的应收账款收回后予以退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8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承诺主体履行应收账款补偿承诺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会计师回复】

  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中植一客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并对应收国补金额进行测算,对已收到的补贴款进行查验;

  2、对中植新能源应收中植一客资金拆借款项本息实施了合同原始单据查验、函证、利息测算、检查公司公告等程序,并出具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002号《关于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回收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经核查:公司上述安排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问题三、报告期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2.79%,货币资金为0.88亿元,短期借款为6.99亿元。你公司与关联方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存在大额资金拆借。请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是否处于行业较高水平,并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应收款回款情况、经营现金流和筹资能力等因素分析公司偿债风险。

  【公司回复】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685.67万元和-54,233.78万元,连续两年大额的亏损,造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大幅减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连续两年提高。造成大额亏损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对新能源汽车补贴计提了大额的坏账准备,随着公司国地补的逐步收回,公司股东权益将会相应增加,从而逐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由于新能源补贴政策的调整,公司垫付的国地补金额较大,造成资金紧张。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关联方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了大额的资金拆借,截止2019年底,该资金拆借额度为111,326.78万元(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为38.45%),主要用于支持中植一客的发展。根据前期资产置换时的承诺,中植新能源承诺对中植一客的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85,332.83万元进行差额垫付,即在该国家补贴未收回之前,公司暂不负有偿付义务,如剔除该笔借款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8.39%,在同行业中,资产负债率保持较低水平。

  公司从2019年开始加大了应收账款催收的力度,应收账款余额由年初的29.66亿降至年末的25.16亿,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实现了经营现金流为正。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6.99亿元,主要为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贷款,两家银行与公司合作多年,在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等融资品类方面均有合作。截至2020年3月31日,两家银行给予公司的贷款明细情况如下:

  同时,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抵质押资产情况,积极对接各类融资渠道,目前正推进与民生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关新增授信工作和与投行类业务相关的合作;根据家电业务的营销特点,寻求在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所属的财务公司开展票据融资业务和供应链融资业务,目前已与海尔、格力、海信等客户开展此类业务,满足临时性的资金需求;结合整车销售业务,与当地主要金融机构对接实施供应链融资和各类配套的金融支持方案,同时对于应收大额的国地补情况,开展质押融资,满足汽车业务营运资金需求。

  综上,从我公司目前的融资环境以及各类融资机构的合作现状和合作意向来看,我公司筹资能力较2018年度已显著增强,长短期偿债风险可控。

  问题四、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2.2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4.98%,已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9,307.30 万元,其中单项计提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款坏账准备 89,134.34 万元。

  (一)请你公司结合过去三年信用政策情况、关联方应收账款情况、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变动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说明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原因

  (1)公司总体的信用政策如下:

  根据客户的年度采购额、信用水平及利润水平等多项综合指标,对公司所有客户分八级(A、B、C、D、E、F、G、R)进行评估管理,并将客户分类应用于订单评审、生产安排及回款管理。

  各区域负责人根据年交易额、资信度、利润率、业务关系持续性、业务强度等,每半年对各自销售区域内所负责的客户进行一次评审,得出客户所属类别并上报销售部,销售部对各区域所上报客户类别进行再次审核,最终确定客户类别,依据不同的客户类别,公司采取不同的销售措施,诸如是否设置信用额度、信用期限设定、是否列为重点关注、是否停止合作等。

  最近三年公司总体的信用政策未发生明显变化。

  (2)公司最近三年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最近三个年度应收关联方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较小,分别为0.10%、2.67%、1.88%,不是导致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例高的主要原因。

  (2)公司最近三年前5名应收款变动情况如下:

  注:2017年数据取自2017年报。

  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3.23%、37.03%、34.98%,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应收账款前5名分别占比应收款总额的60.11%、56.02%、62.13%。上述款项中,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青岛海达源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家电制冷配件板块的客户;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新能源汽车配件的客户;杭州绿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板块整车客户。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款、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款为新能源汽车板块的补贴款,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系原融资租赁板块的客户。公司2018年以前从事家电制冷配件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新能源汽车配件业务,2018年公司将持有的富嘉融资40%的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植一客 100%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置换后公司进入了新能源整车行业,退出原融资租赁行业,由于业务板块的调整及不同业务板块的行业特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和结构发生变化,如2018年以后国补、地补合计金额占整个应收账款比例高达40%,这也是导致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直接原因。

  2、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合理性。

  公司过去三年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经查询,家电板块的其他上市公司:三花智控应收账款占总资产3年平均比例为13.04%,盾安环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3年平均比例为18.33%;新能源汽车板块的其他上市公司:中通客车应收账款占总资产3年平均比例为55.07%,宇通客车应收账款占总资产3年平均比例为44.29%。公司2017年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与三花智控和盾安环境整体持平,2018年公司进入整车行业后应收款占总资产比例介于两个板块之间,公司期末应收款占总资产比例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请结合主要客户的付款历史、期后收款情况评估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对比同行业公司账龄分析法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公司相应坏账计提比例的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历史回款情况、应收账款整体质量相匹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公司回复】

  1、主要客户历史付款及期后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青岛海达瑞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青岛海达源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家电制冷配件板块的客户,两家单位历年回款较好,截至2020年5月31日,上述两家单位合计2.61亿应收账款已全部回款,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对两家单位计提相关的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较为充分,剩余13.03亿款项为新能源汽车板块的应收账款,新能源业务由于其行业特点,整体受国家补贴政策的影响,回款较慢。针对上述新能源应收款公司已于2019年底计提了9.98亿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达76.58%,坏账计提比例较为充分。

  (下转C1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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