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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上午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9,789,412.07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辽阳市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营口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及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向关联方提供售电服务,有利于加快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力度,优化业务结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海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向关联方提供售电服务,有利于加快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力度,优化业务结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海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同意提名选举曹海云先生和肖嬿珺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任职期限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以往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该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有限为参股公司铅山晶泰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经营发展和光伏业务的持续开展,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按照出资比例提供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6月修订)》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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