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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瑞丰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3)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日3个月月度对日为止,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该日3个月月度对日,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的期限为5至15个工作日,在每个开放期本基金赎回开放日、申购开放日的日期或有不同。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2日前进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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