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3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3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3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

  至2020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0、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1、听取《公司董事2019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报告》(非表决事项)

  12、听取《公司监事2019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报告》(非表决事项)

  13、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职、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报告》(非表决事项)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均于2020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另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01、7.02、7.03、7.04、7.0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01: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议案7.02: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议案7.03: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议案7.04: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议案7.05:其他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办理登记;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证券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现场方式办理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8519900

  传真号码:025-83367377

  邮政编码:210019

  (二)本次会议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