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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民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金信民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自2020年5月22日起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2)金信民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3)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20年6月9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均为10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均为100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也不得存在变相规避50%比例要求的情形(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1)申购费率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特定申购费率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未生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中国证监会对特殊基金品种的净值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代销机构和本公司直销渠道均受理投资人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届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人留意。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转换、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等其他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告。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金信民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查阅相关资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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