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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0-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置业”)与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签署《捐赠协议》,捐赠金额为人民币3,250万元,分五年支付,用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建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受赠方的基本情况

  基金会名称: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10000MJ0176312C

  发证机关:北京市民政局

  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杜毓贞

  成立登记日期:2016-06-20

  注册资金:贰佰万元整

  登记状态:正常

  社会组织类型:基金会

  证书有效期:2016-12-22至2021-12-21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清华附中行政楼308室

  业务范围:承办学校;支持西部教师、学生培养;资助贫困特优学生;设立奖教奖学基金;资助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及学校设施改善。

  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由北京市民政局于2016年6月20日批准登记的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捐赠主要内容

  (1)捐赠金额为人民币3,250万元,用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建设。

  (2)捐赠款项分五年支付,签订捐赠协议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650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650万元;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650万元;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650万元;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650万元。

  (3)本捐赠为公益捐赠,捐赠方于捐赠协议项下的捐赠是自愿的、无偿的,非协议约定和法定条件不可撤销的,并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4)依据《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捐赠款项的10%将用于受赠方的管理费,主要用于服务、管理和行政成本。

  三、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及资金来源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首要的、根本性的民生工程。在北京市政府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增加基础教育学位供给,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大背景下,门头沟区政府为了解决辖区教育基础设施薄弱,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状,引进清华附中并落地潭柘寺镇。

  公司自2007年以来一直积极参与潭柘寺镇域开发建设,努力提升潭柘寺区域的配套资源质量,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灜德置业的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捐赠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3、本次捐赠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关于向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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