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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 号浙江华友钴 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雪华先生主持了会议。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7、8、9、12关联股东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2、3、7、8、9关联股东桐乡华幸贸易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沈建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瑞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张炳海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胡焰辉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议案名称: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陈雪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以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蒋丽敏、马梦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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