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9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非执行董事尚书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孙树明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提议召开,并共同推举董事孙树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担任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由孙树明、李秀林、尚书志、刘雪涛和胡滨五名董事组成;
提名委员会由胡滨、范立夫、黎文靖、孙树明和孙晓燕五名董事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胡滨、范立夫、梁硕玲、秦力和孙晓燕五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黎文靖、范立夫和梁硕玲三名董事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孙树明、梁硕玲、黎文靖、秦力和孙晓燕五名董事组成。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根据上述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当选委员选举胡滨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黎文靖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上述委员的简历请参见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孙树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孙树明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树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孙树明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
(1)聘任武继福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聘任辛治运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聘任徐佑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武继福先生、辛治运先生和徐佑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
(1)聘任秦力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聘任孙晓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以上议案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聘任欧阳西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4)聘任罗斌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5)聘任杨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6)聘任武继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7)聘任张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议案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秦力先生、孙晓燕女士的简历请参见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欧阳西先生、罗斌华先生、杨龙先生、武继福先生和张威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和第五项议案相关人员简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日
附件:第四和第五项议案相关人员简历
欧阳西,男,1967年12月生,硕士。欧阳西先生自2004年11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9年7月至1992年8月任广东机械学院(现名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1995年7月至2001年2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03年1月任本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6年3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任广发基金董事。彼自2006年9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自2019年10月起任广发合信董事长。欧阳西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斌华,男,1965年1月生,硕士。罗斌华先生自2009年11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8年6月至1991年9月任江西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现名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产量处科员,1993年12月至2004年1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彼自2008年12月至2010年5月、自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任广发信德董事长及自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任广发资管董事。自2011年7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及自2017年9月起任广发乾和董事长。罗斌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龙,男,1964年3月生,博士。杨龙先生自201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1年7月至1993年8月任天津市政府研究室科员,1993年8月至1994年6月任天津水利局办公室科员,1994年7月至1998年1月任本公司深圳红宝路营业部总经理,1998年1月至2004年3月任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经纪业务总部常务副总经理兼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任人力资源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05年9月任银证通营销中心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联通华建网络有限公司顾问,2009年1月至2014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彼同时于2009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以及于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深圳高新南一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任广发资管董事长,2015年8月至2020年2月任互联小贷董事长,杨龙先生自2019年10月起任广发资管董事长。杨龙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武继福,男,1965年7月生,硕士。武继福先生自2014年5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合规总监。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7年7月至1993年7月任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教师,1993年7月至1995年7月以及1995年7月至1997年10月先后任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及主任,1997年10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稽查处副处长,1998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哈尔滨市特派办稽查处副处长及综合处负责人,并于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综合处处长,2006年3月至2008年7月任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机构监管处处长;自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任广发资管监事,自2013年8月至2019年5月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武继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威,男,1975年12月生,博士。张威先生自201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于1998年7月至2002年6月任安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资金部资金经理,2008年7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任本公司债券业务部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任本公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彼同时于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投行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以及2011年2月至2012年5月任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于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任投行业务管理总部联席总经理,彼自2011年1月至2014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4年8月至2017年5月任广发资管董事长,并于2015年8月至2019年10月任广发合信董事长。张威先生自2015年5月起任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自2015年6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和广发融资租赁董事长。张威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辛治运,男,1970年2月生,博士。辛治运先生自2018年6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风险官,2019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信息官。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5年7月至1998年1月任高等教育出版社软件工程师、编辑;1998年2月至2008年9月历任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正处级调研员(主持工作)、审核处处长;2008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同时兼任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其中2011年8月至2013年9月兼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自2019年5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辛治运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佑军,男,1972年1月生,硕士。徐佑军先生自2019年4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6年7月至1997年8月为广州交通房地产公司开发部员工,1997年8月至1998年6月为广东珠江投资公司企管部员工,1998年6月至2004年7月任广州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2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2006年2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湖北总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2月至2015年6月历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投行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并收购部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徐佑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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