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17]第13号)、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我司决定于2020年6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16 信威 01"(债券代码 136192)、"16 信威 03"(债券代码 136610)进行估值调整。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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