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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6,113,67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6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股,并于2017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9名股东,分别为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辉机电”)、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邵辉、徐杏花、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邵佰万、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徐远程)、邵益华、鲁敏,共计356,113,677股,将于2020年6月15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本公司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200,000,000股),总股本数量由500,000,000股增加为700,00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也因此从254,366,912股增加到356,113,677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邵辉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届满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锦辉机电、萧然工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邵佰万、徐远程、鲁敏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锦辉机电、萧然工贸、邵辉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两年内,其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派发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锁定期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吉华集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吉华集团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吉华集团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吉华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6,113,67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6月1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说明:萧然工贸原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114060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截至本公告日,萧然工贸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已被累计司法拍卖30800000股并均已完成过户手续,累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萧然工贸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减少到83260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

  徐杏花、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邵益华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均通过司法拍卖获得。有关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06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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