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转股代码:191541 转股简称:荣晟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或“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2020年4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变更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保持人民币38,000万元不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一、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
维持原有的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现金管理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基金公司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信托公司发行的低风险信托产品,以及其他市场主体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委托理财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1,077.88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调整后,公司能够更加灵活选择短期理财品种,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变更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保持人民币38,000万元不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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