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20-03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1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190233号)。详见公司于2019 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9)。

  2020年6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的通知,杨树坪先生于2020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40 号)。中国证监会拟对杨树坪先生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对杨树坪先生实施的行政处罚,杨树坪先生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杨树坪先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杨树坪先生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涉及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予以及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