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调整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7,412,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2、本次权益分派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计算公示为:(1)现金分红:调整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74045元)=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47,412,250股)×调整前每10股派发现金比例(2.000000元)÷授予后公司总股本(250,665,250股);(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后每10股转增股本比例(7.896180股)=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47,412,250股)×调整前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8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250,665,250股)。本次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665,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74045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896180股。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665,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740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766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89618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948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74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50,665,2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48,595,04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0年6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6月16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注: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448,595,043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035元。

  九、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咨询联系人:谢静纯

  咨询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电话:0755-21383902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