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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0-052

  

  持股5%以上的股东合力(亞洲)投資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4,399.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31%)的股东合力(亞洲)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亞洲”)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3%)。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近日收到合力亞洲《关于拟减持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合力(亞洲)投資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合力亞洲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399.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3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3%。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

  6、减持区间价格:视减持时交易方式及市场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承诺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合力亞洲及其控股股东洪祖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若发行后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减持。

  洪祖星系公司董事,作为董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每年减持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绿康生化不存在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无须延长锁定期。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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