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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同意由公司向华商银行申请9个月内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并以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2亿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便于办理相关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最终的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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