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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0-04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1、概述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安徽富煌电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电科”)签订《抱龙安置区2#3#4#水电安装工程》、《抱龙安置区7#9#水电安装工程》、《九里10KV临电工程》及《巢湖映月湾安置区临时水电工程》,约定富煌电科向公司提供抱龙安置区2#3#4#水电安装工程、抱龙安置区7#9#水电安装工程、九里10KV临电工程及巢湖映月湾安置区临时水电工程的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510,857.00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富煌电科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属于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公司与富煌电科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0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俊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吴林、陈青、朱华和王玉瑛等4人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富煌电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15363141XF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富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兵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3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高低压成套电器设备、箱式变电站、电缆分支箱及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和销售;电气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变压器、电缆、母线槽、电线、电气元器件、电缆桥架、供水设备、消防器材的购销;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557.91万元;净资产2,971.57万元;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4,154.06万元,净利润227.69万元。

  股权结构: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权,杨兵持有32%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开、不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原则,其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价格即交易一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交易时所应采取的价格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安徽富煌电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一)《抱龙安置区2#3#4#水电安装工程》

  1、工程名称:抱龙安置区2#3#4#水电安装工程。

  2、合同价款:人民币捌佰陆拾叁万元整(¥:8,630,000.00元)。

  3、合同工期: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服从业主整体进度安排。

  4、工程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二年且书面质量回访合格支付质保金。

  (二)《抱龙安置区7#9#水电安装工程》

  1、工程名称:抱龙安置区7#9#水电安装工程。

  2、工程价款:人民币捌佰叁拾贰万元整(¥:8,320,000.00元)。

  3、合同工期: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服从业主整体进度安排。

  4、工程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二年且书面质量回访合格支付质保金。

  (三)《阜阳九里安置区10KV临电工程》

  1、工程名称:九里10KV临电工程。

  2、工程价款: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贰仟捌佰伍拾柒元整(¥:1,522,857.00)。

  3、合同工期: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服从业主整体进度安排。

  4、工程付款:完成全部工程量,验收合格供电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下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设备正常运转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巢湖映月湾安置区临时水电工程》

  1、工程名称:巢湖映月湾安置区临时水电工程。

  2、工程价款:人民币壹佰零叁万捌仟元整(¥:1,038,000.00)。

  3、工程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甲方付款至70%,结算后付款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投入使用后一年内付清。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富煌电科所发生的本次关联交易,系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其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交易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相关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富煌电科、富煌地产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7,668,857.00元。详见下表: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收到并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所要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关联方基本情况、以往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等。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属于日常性经营性活动,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我们对本次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富煌电科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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