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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1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6月5日以电话、专人通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9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689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票面利率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9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比音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国泰君安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6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可转债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亦有权放弃配售权。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3147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89亿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进行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需存储于在银行开立的资金专项账户中。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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