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章程》
相关规定,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有关章程修改的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通过。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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