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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0日累计购买委托理财金额13,7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80天)、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63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636;

  委托理财期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80天)产品期限为2020.6.9-2020.12.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63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636产品期限为2020.6.12-2021.3.9;

  履行的审议程序: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0万元人民币(含),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635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636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635、单位结构性存款202636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损失购买期权的费用,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大型商业银行,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建国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购买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056,780,322.05元,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137,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2.96%,本次委托理财预期收益约为3,079,318.50元,约占最近一期净利润绝对值的9.9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其他流动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属于较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0万元人民币(含),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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