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立信会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支付给立信会所2019年度审计费为1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会所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会所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会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会所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会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会所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项目组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丁彭凯的从业经历:
(2)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勇的从业经历: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海山的从业经历: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和行业情况,并结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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