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国资公司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于2020年三季度到期的9.3亿元借款展期不超过一年,展期期间借款利率及其他条款按原协议执行。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直军先生与成苏宁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故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丰城项目重新备案的议案》。同意对江西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予以重新备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丰城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3,5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董事胡声泳先生兼任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朔州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由朔州公司提供自身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将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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