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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产品的手续费打折优惠 及最低折扣限制说明的公告

  

  为适应市场及客户需求,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补充协议》,恒泰证券自2017年7月7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概况

  公司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二、代销产品费率优惠情况说明

  1、本说明所指手续费的打折优惠涉及恒泰证券已代销及即将代销的所有本公司产品,具体折扣优惠信息以恒泰证券相关活动公告为准。

  ?    2、针对恒泰证券所代销本公司产品的手续费,其最大优惠折扣程度不低于本公司要求的最低折扣程度。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98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xf-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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