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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陶灵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何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吕宽宪先生、陈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俊珂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陶灵萍女士、副总经理胡建荣先生、陶小刚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6、7、8、9、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扬、黄楚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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