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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4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上午11: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5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春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宫兆锟先生、党立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提名宫兆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提名党立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累积投票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相关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对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清算注销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的考虑,有助于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本次清算注销子公司完成后,合肥新时达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及芜湖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上述两家子公司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0)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宫兆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9月出生,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8月-1996年8月,青岛市纺织品批发公司,助理经济师;1996年9月-2002年8月,青岛市四方区外经贸局,主任科员;2004年2月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基建部总监。

  宫兆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宫兆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宫兆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党立波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2003年担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机械化分院高级工程师;2004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品牌宣传部经理。

  党立波女士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230,386股,占总股本0.04%。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党立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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