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我们认真审阅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陈芳刘双明刘利剑

  2020年6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