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被动减持前,控股股东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昌行”) 持有公司股份26,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北京德昌行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133,126,54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25.44%,其中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6,956,542股股份,占本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0.44%;
被动减持的主要情况: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临2020-019),北京德昌行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01民初195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二0二0年三月七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二0二0年四月二日立案,并责令北京德昌行方履行相关义务。2020年6月12日,公司接北京德昌行通知,其通过交易系统查询,其所持本公司1,780,000股股份已被强制卖出。本次被动减持后,北京德昌行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24,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北京德昌行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131,346,54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25.10%,其中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5,176,542股股份,占本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0.1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北京德昌行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未有减持股份的情况,王春芳于2020年5月12日已将所持公司股份5%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了张建实。
二、被动减持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减持事项非控股股东北京德昌行的主观减持行为,属于被动减持。控股股东北京德昌行及公司均未提前收到相关减持计划的书面告知函件,公司未能按《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披露大股东的减持计划。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此次控股股东减持系因北京德昌行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一案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履行相关义务的被动减持,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临2020-019),北京德昌行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涉及北京德昌行质押本公司股份16,433,333股,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01民初195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二0二0年三月七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二0二0年四月二日立案,并责令北京德昌行方履行相关义务。未来不排除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处置北京德昌行所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后续将根据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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