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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7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于2017年2月完成非公开股票的发行,并在2017年12月完成了尖端装备企业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注入。经过三年的建设,公司主营业务已从传统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转型成为超材料尖端装备的研制与生产。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一代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穿戴式智能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各类汽车座椅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超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业务是新一代超材料技术在尖端装备与可穿戴式智能装备领域的应用。超材料为前沿性学科,以公司董事长刘若鹏博士为代表的团队在超材料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公司在超材料技术领域具备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超材料凭借在电磁调制、综合射频传感、功能结构一体化等性能方面的特殊优势,可满足各类尖端装备的要求,该类产品对现有产品具有革新及替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多家重点客户签订尖端装备产品批产订货合同,核心产品追加订货额度大幅增加,批产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客户认可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拟建设的顺德产业基地项目和沈阳光启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可以大幅度提升公司超材料尖端装备的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穿戴式智能头盔首批订单在上海完成交付,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汽车零部件业务板块主要业务为各类汽车座椅功能件、安全件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伴随着我国整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亦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报告期内,公司在推进汽车座椅功能件及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和零部件研发中心的建设的同时,不断开展新产品和调整产品结构,以提升盈利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公司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要求,秉承“聚焦主航道”、“内外兼修”、“智能运营变革”三大工作主基调,进一步狠抓提质增效,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改善。公司超材料尖端装备业务批产项目实现效益的大幅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已从传统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转型成为超材料尖端技术装备的研制与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128.23万元,同比增长3.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98.52万元,同比增长63.02%。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超材料业务方面

  1、超材料产品多项研发成果转向批产,批产订单大幅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超材料产品的竞争优势凸显,公司前期参与的多个研发项目已通过验收进入批产阶段,由于公司产品核心性能指标大幅优于竞争对手,所有批产产品均由公司独家供应,并且客户的追加订货额度大幅增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展示出公司在产能上具备持续性、规模化发展的能力。

  2019年度,公司超材料业务全年累计批产订单17,635万元,研制订单12,400万元,合计订单金额超过去年同期的105.89%;超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927.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46%,占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从28.93%大幅增长到45.56%;其中批产营业收入的占超材料营业收入的占比已由去年同期的25.94%提高到71.15%,公司超材料产品由“研发为主”升级步入 “批产交付为主”的新阶段。

  作为公司超材料尖端装备业务重点发展企业的光启尖端,其2019年度合并营业收入20,890.89万元,较2018年增长了56.15%;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6.30万元,超过承诺数2,956.30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的167.19%。

  2、持续保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为后续发展打下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超材料产品在技术、管理、客户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开拓市场,与多家机构合作参与新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9,512.4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76%,比去年同期增长21.61%。持续性的高比例研发投入为公司后续尖端装备业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积极致力于前瞻技术研究与开发,为保持国际领先的技术水平。公司多方位布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光启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内部通过严格的知识产权评审流程和知识产权制度来约束专利质量。报告期内,公司申报专利122项(其中:发明48项),获得授权45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专利申请797项,授权244项,其中光启尖端累计申请国防专利105件。光启尖端作为主要编写单位参与的2项国家标准将于2020年正式实施。

  3、积极推进生产基地与测试场地的建设,大力提升生产交付能力

  报告期内,光启尖端完成了深圳生产厂房的扩建工程,产能提升2倍以上,为光启尖端装备大规模订单生产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其中,总投入14.9亿元的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顺德项目”)已于2019年8月开始施工。顺德项目一期占地面积10.6万平米,建筑面积10.5万平米,预计2020年11月建成试产,12月正式投产。一期建成年产能可达40吨每年。

  公司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电磁性能检测中心在2019年12月率先完成建设。该检测中心的紧缩场微波暗室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大型综合紧缩场检测中心,测试能力居行业领先水平,可实现每年10万条曲线的测试吞吐量。

  4、积极推动穿戴式智能装备业务的市场推广,完成项目落地

  公司于2019年聚焦公共安全领域,完成了智能头盔系列等穿戴式智能装备产品的设计开发以及批量生产,并在2019年底前,完成了与上海保安服务总公司《智能头盔采购合同》的全部交付工作。同时,智能头盔系列产品在多地试用中表现良好,获得了相关目标客户的积极反馈,意味着该产品系列将有望在2020年形成市场突破。

  5、继续加强企业文化与品牌建设

  公司始终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文化作为企业永续经营的动力与源泉。公司从底层基础科学研究做起,顺势而为,聚焦主航道,形成了“以终为始、深度创新、长期奋斗”的光启基因。这是光启人持续探索新兴技术领域,总结出的成功方法。公司将进一步夯实企业优秀文化,秉承、践行和传承十二字基因,持续突破,以尖端技术创新推进尖端装备智能化升级,促进社会进步,实现更好的经营目标,最终,建立起整个行业的技术创新价值链,实现行业领跑。

  (二)汽车零部件业务

  报告期内,在产品结构调整及钢材价格上涨的双重影响下,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与销售实现营业收入25,124.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16%;实现净利润1,110.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8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并分别要求自2019 年 6 月 10 日、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前已经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通过设立方式新增子公司及孙公司如下:

  2019年3月6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出资设立顺德光启,持股比例100%,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2019年9月23日,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光启尖端向佛山光启增资人民币 40,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4月3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出资设立光启智云,持股比例100%,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12月3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庹文勤共同出资组建光启启航,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光启尖端认缴出资66万元,持有其66%的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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