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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龚俊强先生。本次发行前,龚俊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74%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59%的股份,三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0.13%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龚俊强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公司与龚俊强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龚俊强先生出具的相关承诺,龚俊强先生承诺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龚俊强先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因此,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免于发出要约,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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