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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为支持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按照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及项目开发需要,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因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以及与公司签署代建协议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同时,

  1、上述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上述被资助对象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上述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二)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对于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公司控股项目,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增加项目公司收益,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此类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三)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预计范围内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丽敏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5日

  注册资本:37,059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建筑材料;经济信息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股东情况: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8%,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嘉兴瑞创置业有限公司持股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瑞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海泰瓴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海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436号64幢一层K14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上海坤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上海泰瓴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泰瓴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兆荣

  成立日期:2016年5月5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西环路3068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情况: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铧福创盛置业有限公司各持股5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庐阳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继松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88号明发国际广场A1区1栋、2栋2-50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

  股东情况:武汉泰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文一地产有限公司持股6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庐阳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庐阳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武汉金沙半岛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上升

  成立日期:2009年9月8日

  注册资本:9,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丝宝工业园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房销售及租赁;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生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股东情况: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0%,武汉泰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武汉金沙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金沙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太仓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兆荣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日

  注册资本:10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太仓市开发区北京东路88号中A幢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1%,杭州华枫锦轩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太仓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太仓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杭州禾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新浩

  成立日期:2017-02-07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99号[2013]51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5#楼6层57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酒店管理,清洁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

  股东情况:公司通过杭州泰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上海煦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9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杭州禾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杭州禾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枫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文化中心21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业;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材批发;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东情况:福州美鸿林业有限公司持股51%,上海茗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9、福州市长乐区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冷文斌

  成立日期:2016年2月4日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振铎路11号泰禾名城3#楼一层02单元

  经营范围:综合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长乐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0%,福鼎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7%,福州吉耀腾宇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福州市长乐区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福州市长乐区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青

  成立日期:2001年2月14日

  注册资本:8,544.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18号三层303

  经营范围: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马杭洲及清凉山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对游乐园、旅游园、综合艺术文化娱乐园区、房地产、高科技农业园区及其它配套设备开发。

  股东情况: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5%,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福州市城门企业集团总公司5%,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增城荔涛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翼

  成立日期:1993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26,97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2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厦门昱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40%;广州增城区泰禾恒昇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增城荔涛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增城荔涛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增城荔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翼

  成立日期:1993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12,24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大埔围村张冚山顶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厦门衡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40%;广州增城区泰禾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增城荔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增城荔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3、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新浩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139,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999号10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旅游景点和酒店管理。

  股东情况: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福州傲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4、南昌茵梦湖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昌茵梦湖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翼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999号106室

  经营范围:酒店项目投资、酒店企业管理(餐饮经营除外),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福州傲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南昌茵梦湖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茵梦湖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5、南昌安晟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新浩

  成立日期:2017年8月7日

  注册资本:2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莲富路118号中磊花园10栋二单元5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园林绿化工程、装饰工程。

  股东情况:福州傲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南昌安晟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安晟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6、南昌欧风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欧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新浩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3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昌县迎宾南大道999号1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福州傲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南昌欧风置业有限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标的497.38万元,该情况对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实际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被资助对象的失信被执行情况及对本次财务资助的影响,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南昌欧风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7、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解涛

  成立日期:2016年4月7日

  注册资本:1,234.5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河滨花园新业楼首层商铺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装修;房屋设计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代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议展览服务。

  股东情况: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0%;厦门锦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8、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1日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京良路2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工艺品、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

  股东情况: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持股35%,北京东亚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9、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祖垒

  成立日期:1995年2月27日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4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的销售。

  股东情况: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上海坤安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海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顾北东路365号A区58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股东情况:上海坤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上海坤安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坤安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1、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广元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区B区北京万科城市花园梅花园4号楼

  经营范围:销售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医疗器械、工艺美术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技术推广;经济信息咨询。

  股东情况: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深圳万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持股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京良路2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工艺品、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持股35%,北京东亚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2、康德成

  (1)少数股东基本情况

  康德成,身份证号码:350302197306******,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环路68号。

  经核查,康德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康德成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市大家商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金刚

  成立日期:2006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北小营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经营);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

  股东情况:廊坊市泰禾润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0%;康德成持股15%;张志鹏持股7.5%;吴志红持股3%;北京立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3、罗源琛凯贸易有限公司

  (1)少数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罗源琛凯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秀莺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罗源县凤山镇东环新村1号八层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

  股东情况:郑秀莺持股50%;郭荣使持股40%;陈惠华持股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罗源琛凯贸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罗源琛凯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冠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青

  成立日期:1993年09月30日

  注册资本:19,71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四期2号楼24层01单元

  经营范围:在福州郊区新店镇桂山村规划红线范围内建造、出售、出租商品房。

  股东情况: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0%;罗源琛凯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提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资助金额、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风险防范措施

  (一)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权益比例为项目公司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对于为代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代建项目公司股东将用土地使用权、股权为公司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或为公司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证。

  (二)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对于为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行业惯例,不会对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从多个维度防范财务资助的风险。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仍有剩余后方才允许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

  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项目公司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等作为资金偿还保证。

  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1、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项目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合理。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提供财务资助后的12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57,632.95万元。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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