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和年审会计师、评估师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并对年报相应内容进行逐项修改、补充。因部分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2019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内容,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6月20日前回复并披露。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