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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15版)富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人代表: 周斌

  联系人员: 马鹏程

  客服电话: 400-786-8868

  公司网站: www.chtwm.com

  ( 5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人代表: 王伟刚

  联系人员: 丁向坤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公司网站: www.hcjijin.com

  ( 59 )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人民东路52号民生金融中心22楼盈信基金

  法人代表: 苗宏升

  联系人员: 葛俏俏

  客服电话: 4007-903-688

  公司网站: www.fundying.com

  ( 60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办公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8室

  法人代表: 申健

  联系人员: 印强明

  客服电话: 021-20292031

  公司网站: https://8.gw.com.cn/

  ( 61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室、海淀北二街10号秦鹏大厦12层

  法人代表: 张琪

  联系人员: 付文红

  客服电话: 010-62675369

  公司网站: www.xincai.com

  ( 62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人代表: 杨健

  联系人员: 李海燕

  客服电话: 400-673-7010

  公司网站: www.jianfortune.com

  ( 6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人代表: 王廷富

  联系人员: 姜吉灵

  客服电话: 400-821-0203

  公司网站: www.520fund.com.cn

  ( 6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人代表: 王翔

  联系人员: 蓝杰

  客服电话: 400-820-5369

  公司网站: www.jiyufund.com.cn

  ( 6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人代表: 鲍东华

  联系人员: 宁博宇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 66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人代表: 肖雯

  联系人员: 黄敏娥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 67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1116、1307 室

  法人代表: TEO WEE HOWE

  联系人员: 项晶晶

  客服电话: 400-684-0500

  公司网站: http://www.ifastps.com.cn

  ( 68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人代表: 江卉

  联系人员: 徐伯宇

  客服电话: 95118

  公司网站: http://fund.jd.com/

  ( 69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人代表: 樊怀东

  联系人员: 贾伟刚

  客服电话: 4000-899-100

  公司网站: www.yibaijin.com

  ( 70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人代表: 赖任军

  联系人员: 刘昕霞

  客服电话: 400-930-0660

  公司网站: www.jfzinv.com

  ( 71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T2 B座2507

  法人代表: 钟斐斐

  联系人员: 戚晓强

  客服电话: 400-159-9288

  公司网站: danjuanapp.com

  ( 72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人代表: 李一梅

  联系人员: 仲秋月

  客服电话: 400-817-5666

  公司网站: www.amcfortune.com

  ( 73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东方路800号7、8、10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东方路800号7、8、10楼

  法人代表: 李建中

  联系人员: 史艺斐

  客服电话: 400-888-7868

  公司网站: www.sywgqh.com

  ( 74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人代表: 马永谙

  联系人员: 卢亚博

  客服电话: 400-080-8208

  公司网站: www.licaimofang.cn

  ( 7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人代表: 杨明生

  联系人员: 陈慧

  客服电话: 010-63631519

  公司网站: www.e-chinalife.com

  (三) 其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 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徐慧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和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和16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第四部分 基金名称

  富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

  混合型

  第六部分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创新科技主题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创新科技主题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

  (4)行业因素:包括相关行业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政策扶持情况等。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创新科技主题的界定

  创新科技主题是指基金管理人以“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科技服务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科技创新类公司、转型切入科技行业的公司”作为创新科技主题并重点考察。本基金界定创新科技主题包括以下两类公司:

  1)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科技服务行业上市公司。

  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科技服务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指TMT(Technology,Media,Telecom),以及其他行业中从事技术研发和服务的公司;本基金将28 个申万一级行业中的计算机、传媒、电子、通信这四个一级行业归为TMT 产业。

  如果未来由于技术进步或经济结构变化导致本基金TMT产业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上述定义进行补充和修订。如果申万证券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产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TMT产业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其他科技创新类公司或者转型切入科技行业的公司。

  本基金所指其他科技创新类行业包括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和信息这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此外,通过转型切入到科技行业的公司也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畴。

  (2)子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处于创新科技主题中发展空间大、确定性较好,并且自身持续成长潜力大的上市公司。在子行业的配置上,本基金将通过三步来进行筛选:

  首先,行业研究员通过对各子行业面临的国家政策、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和空间进行研判,动态调整各自所属行业的投资评级和配置建议;

  其次,行业内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内外部研究资源,对各子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提出配置比重建议;

  最后,基金经理将根据行业研究员的建议,并结合市场投资环境的判断确定整体仓位和各子行业的配置比重。对行业发展空间大,趋势明确,业绩确定性强的子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3)个股精选策略

  在行业选择和权重确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着重选择那些产品或者服务已经过前期的技术和产业准备、下游需求在政策刺激下将大幅增长、具有良好业绩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因此,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研发能力、治理结构,并结合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成长性:本基金对科技主题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分析将包括定量及定性两方面。在定量的分析方法上,我们主要参考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在成长性的定性分析上,本基金强调企业成长能力的可持续性,重点从行业成长前景、行业地位、用户消费习惯、产品前景、盈利能力、财务结构等方面进行研判。

  2)研发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的上市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产品技术含量、技术发展前景、技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研究成果转化的经济效果等。

  3)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估是指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组织和制度上的灵活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对公司内部的干预程度,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的有效性,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实际执行情况,企业改制彻底性、企业内部控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公司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也是决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能否持续的重要因素。

  4)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创新科技主题的上市公司给与估值分析,并结合行业地位分析,优选出具有盈利持续稳定增长、价值低估、且在各自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等。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在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市场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特性构建和调整组合,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

  (5)信用风险评估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对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本基金将在评估其偿债能力的同时兼顾公司的成长性,以期通过转换条款分享因股价上升带来的高收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市场价值与其转换价值的比较、转换期限、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当前股票价格、相关的赎回条件、回售条件等。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开。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方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5、金融衍生工具投资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组合财产进行权证投资。在权证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采取有效的组合策略,将权证作为风险管理及降低投资组合风险的工具。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第九部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由TMT产业中规模和流动性较好的100只公司股票组成,反映A股上市公司中数字新媒体相关产业公司股票的走势;中证全债指数覆盖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两大市场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整体走势的指数,具有较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并且更接近本基金风格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 投资组合报告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一)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一)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二)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三)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二)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三) 其他资产构成

  

  (四)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五)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六)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6年6月16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6年6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十三部分 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首2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首2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1)申购费率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特定申购费率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9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天但少于18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天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销售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3、“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4、“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对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5、“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20年3月31日。

  6、“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内容更新至2020年3月31日。

  7、“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新增关于投资科创板的风险揭示内容。

  8、“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事项进行披露。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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