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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6,438,784.0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7,061,094.2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50,784,935.9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2017-2019年现金分配合计金额54,755.83万元,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2、自2018年以来,房地产行业受到国家调控政策及“去杠杆”政策的影响,加之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国内外经济下行,公司销售及回款情况受到较大影响。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未来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

  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地产项目开发及建设、偿还债务及日常运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目前公司对资金需求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七、其他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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