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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表决1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真董事长召集,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按下列条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有关发行安排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总额不超过55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期限:每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可以为1、7、14、21天或1、3、6、9月),具体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4、发行利率:根据市场资金面情况,结合具体期限和发行时点而定。具体发行利率以发行公告为准;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计息,利息随本金到期兑付时一起支付;

  7、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政策允许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中介机构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深燃生产调度大楼及裙楼租期、免租期变更的议案》。

  三、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燃气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议案》。

  四、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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