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0-058号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雷斯特”)于2019年8月22日完成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派雷E1”,债券代码:117143,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第一期发行规模为4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埃斯顿A股股票;换股期自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根据《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的约定,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自2020年2月24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2020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2019-074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2020-006号)。
2020年2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截至2020年2月24日,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已完成换股33,999,997股,占公司总股本840,718,816股的比例为4.04%。
2020年3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截至2020年2月25日,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已累计完成换股38,947,365股,占公司总股本840,718,816股的比例为4.6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派雷斯特合计持有公司258,052,6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0.70%。其中,派雷斯特直接持有公司194,260,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3.11%;通过本次可交换债券专用账户“派雷斯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19派雷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63,792,4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9%。截至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吴波先生直接持有埃斯顿135,000,000股股份,占埃斯顿股本总额的16.06%;与吴波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派雷斯特、派雷斯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19派雷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分别直接持有埃斯顿194,260,200股、63,792,435股股份,分别占埃斯顿股本总额的23.11%、7.59%。吴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派雷斯特(含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合计持有埃斯顿393,052,635股股份,占埃斯顿股本总额840,718,816股的46.76%。
近日,公司收到派雷斯特的函告,截至2020年6月12日,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已累计完成换股42,105,258股(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占公司总股本840,386,896股的比例为5.0102%。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股情况
1、本次换股基本情况
2、本次换股前后派雷斯特持股情况
注:含“派雷斯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19派雷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所持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换股中,派雷斯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换股后,派雷斯特合计持有公司254,894,7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40,386,896股的比例30.33%。其中,派雷斯特持有公司194,2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3.11%;通过本次可交换债券专用账户“派雷斯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19派雷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60,634,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2%。与派雷斯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吴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06%。派雷斯特(含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波先生合计持有公司389,894,74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39%。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派雷E1”,债券代码:117143)已全部完成换股,19派雷E1存续债券张数为0,本次换股不会导致埃斯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换股完成后,用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相关的担保及信托的剩余股份将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待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派雷斯特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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