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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相继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2020)晋01民初344号、(2020)晋01民初346号、(2020)晋01民初354号、(2020)晋01民初356号、(2020)晋01民初358号、(2020)晋01民初361号、(2020)晋01民初371号、(2020)晋01民初388号、(2020)晋01民初417号、(2020)晋01民初418号、(2020)晋01民初419号、(2020)晋01民初420号、(2020)晋01民初423号、(2020)晋01民初424号、(2020)晋01民初425号、(2020)晋01民初472号、(2020)晋01民初473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合计1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原告:张作鹏、潘春莲、卫晓峰、宋俊虓、张立胜、白海霞、王瑞霞、李桂杰、吕红梅、沈飞、李佳秋、高云飞、王涛、姜淑梅、马荣清、马世强、陈畅。

  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张作鹏、潘春莲等17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28,302.93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3、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使其受到投资损失,原告购买股票的时间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诉讼金额总计为14,390.1万元(不包含已披露及本次公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4%,均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出化工资产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仅列示单笔诉讼金额500万元以上案件):

  除上表所列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本次公告的1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公司尚未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2、本次公告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均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出化工资产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根据公司与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资产划转协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及相关资产交割协议的约定安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出化工资产的相关债权债务由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承接,该类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没有实质影响。

  3、公司将根据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01民初344号、(2020)晋01民初346号、(2020)晋01民初354号、(2020)晋01民初356号、(2020)晋01民初358号、(2020)晋01民初361号、(2020)晋01民初371号、(2020)晋01民初388号、(2020)晋01民初417号、(2020)晋01民初418号、(2020)晋01民初419号、(2020)晋01民初420号、(2020)晋01民初423号、(2020)晋01民初424号、(2020)晋01民初425号、(2020)晋01民初472号、(2020)晋01民初473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

  2、其他民事起诉状、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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