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关于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关于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胡克勤先生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其他不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按年发放,因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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