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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张成锁持有公司股票19,443,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57%、副董事长李砚如持有公司股票12,690,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27%、董事兼总经理屈国旺持有公司股票11,539,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35%、监事会主席邱士勇持有公司股票4,492,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96%、董事兼副总经理董彩宏持有公司股票4,101,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85%,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和董彩宏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2,268,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20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副总经理王永持有公司股票2,818,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77%;副总经理任月吉持有公司股票940,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95%;副总经理宋建玲持有公司股票573,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35%;监事贾丽霞持有公司股票381,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4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宏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244,49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6,488,9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不超过9,733,4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张成锁减持数量不超过4,860,948股、李砚如减持数量不超过3,172,585股、屈国旺减持数量不超过2,884,942股、邱士勇减持数量不超过1,123,243股、董彩宏减持数量不超过1,025,466股)。

  2、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34,73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680%;任月吉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35,01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49%;宋建玲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32,1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15%;贾丽霞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5,27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87%。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指除权后的价格)。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股份来源中王永、任月吉和宋建玲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股权激励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即2020年7月9日至2021年1月5日),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即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12月15日),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中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和董彩宏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张成锁减持数量不超过4,860,948股、李砚如减持数量不超过3,172,585股、屈国旺减持数量不超过2,884,942股、邱士勇减持数量不超过1,123,243股、董彩宏减持数量不超过1,025,466股,即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个人年初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3、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宏、王永、任月吉、宋建玲、贾丽霞作出的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①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宏承诺:

  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除本人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外的其他公司股票,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①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③减持方式: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④减持数量: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25%;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25%。

  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宏、王永、任月吉、宋建玲、贾丽霞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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