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证券代码:601878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5月18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0〕16号),浙江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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