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30,802,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6598弄25号

  咨询联系人:余志强、郭林

  咨询电话:021-60376669

  传真电话:021-603766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