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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25              股票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情况的概述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于2020 年 6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分别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汕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汕头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4,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已包含在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的授信总额度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之内。其中本次授信涉及资产抵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以资产抵押申请授信的情况

  1、公司提供南京市、济南市自有房产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光大银行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万元。本次抵押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636.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总资产的1.11%。

  2、公司提供贵阳市、郑州市自有房产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抵押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178.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总资产的1.42%。

  3、公司提供重庆市、昆明市自有房产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南洋银行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抵押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0 年 3 月 31 日,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372.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67%。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宜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郑合明先生在上述金额范围内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贷款事宜,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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