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拟对《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二、新增条款
新增第九十九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九十九条 董事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三、除上述修订和新增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最终变更内容和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版本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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